过节费能代替加班费吗?
  • 作者:智派小陶
  • 发表时间:2017-09-29 11:27
不能。过节费属劳动者福利的一种,我国法律政策对于是否发放过节费、如何发放过节费没有作过强制性的规定,属于倡导性质的。而加班费则完全不同,它是对劳动者休息休假损失的补偿,属于广义的劳动报酬,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企业必须履行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定义务。如果劳动者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标准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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