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直管失业保险待遇支付
  • 作者:智派小陶
  • 发表时间:2017-08-28 15:49
申报材料:
《失业人员备案表》、《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人员档案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1、经办人员受理审核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有关资料,办理增减员、转移数据,提交基金管理处。
2、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与其失业保险金同时办理。
3、对培训机构的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支付手续,也可直接持《失业证》、培训收费报销凭证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省直管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规定在省社保局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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