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怎么办?
  • 作者:智派小陶
  • 发表时间:2016-12-25 08:44

工伤保险是职工的保护伞:它通过社会统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职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

 

职工不需要缴费: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统一参保缴费,职工并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不幸发生事故怎么办?

先来看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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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怎么做?

1、医疗救助

发生事故应立刻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期间本人或用人单位应及时到所住医院工伤办或医保办登记。

 

2、工伤认定

发生事故30日内,应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区县人力社保局工伤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发生事故超过30日,所在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或近亲属可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劳动能力鉴定

认定工伤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需到所在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初次鉴定。

单位或个人对结论不服,在收到初次鉴定结论15日内,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4、工伤待遇支付

工伤职工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待遇、死亡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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