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参保人员在其他城市制卡后如何处理
- 作者:智派小陶
- 发表时间:2017-09-05 14:39
(一)省内其他市州已制卡,且参保人员已领卡。可持其他市州已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到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卡的归属地转移(卡归属地转移,并不是社保参保关系转移)。 办理所需资料:本人社会保障卡;委托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省内其他市州已制卡,但参保人员未领卡。拨打发卡地电话(发卡地区号+12333)咨询,按发卡地要求办理领卡或注销事宜。 领卡后,可持卡到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卡的归属地转移。 本市参保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向现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保障卡转移。委托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