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企业职工退休如何办理
  • 作者:智派小陶
  • 发表时间:2017-08-24 14:37
市本级参保的企业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的,由用人单位经办人缴纳退休当月社保费用并办理人员减少后,提供以下资料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1、人事档案(无视同缴费年限的职工不需提供);  
2、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4、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个人带身份证与社保卡到二楼9区打印);  
5、增发养老金的相关材料:
A、《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B、1995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全国、省、市劳动模范称号的,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C、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D、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E、符合国务院和省政府其它增发养老金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无增发养老金的项目则不提供相关材料);  
6、女职工需提供退休前连续不间断24个月注明工作岗位的劳动合同(男职工不需提供);   
7、特殊工种退休、因病退休(职)需提供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退休(职)审批表(正常退休人员不需提供)相关表格可在成都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办事服务的养老保险办事指南“基本养老待遇核定”中进行下载。 若在区县参保,建议咨询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是否还需提供其他资料;或者拨打当地12333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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