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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业务参保单位人员减少办事指南(暂行)

时间:2015-01-04 11:54:00


公共业务参保单位人员减少办事指南(暂行)
 
一、受理范围:
单位为离职职工办理五险停保。
二、办理时间:
每月1—20日,每周一至周五全天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地点:
渝中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渝中区中山一路218号)负三楼区社会保险局公共业务科1-10号窗口。
四、需提供的资料:
(一)减少依据,如:参保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书,辞职、辞退、开除、除名、调动、入学、参军、死亡证明、火化证、出国(境)等手续;
(二)《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人员减少申报表》(详见附件一(单位需签字盖章)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
五、办理流程:
在公共业务科取号机上取号,按叫号顺序在1—10号窗口办理。
六、温馨提示:
(一)当月参保的人员,应在次月办理减少手续;
(二)2014年1月1日起办理人员减少,由于2013年社平工资未公布,按规定需按上上年社平工资60%作为各险种的缴费基数;(注意:每年补足标准可能有变化,以每年全市最新政策为准)
(三)填写《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人员减少申报表》时,应按照回盘信息上的个人编号、险种填写;
(四)《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人员减少申报表》中的“减少的原因”与“减少时间”应与提供的减少证明材料严格一致;
(五)办理人员死亡时,减少时间必须具体死亡日期,以便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实时结算费用。
(六)所提交的纸质件资料必须是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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